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5-023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临时议案提交。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至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余渚工业园区)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生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8,814,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59%。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8,814,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59%。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4、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76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无提案被修改或否决的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陈显明先生和周应苗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