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厦禾路668号22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廉小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吴宗明、王非、管欣因公务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詹宏超因公务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3、 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乔红军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1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东平、程闽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网络投票细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