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5-04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3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企业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珠海港(梧州)港务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金额1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44个月的借款,并由公司按所持72%的股权比例为梧州港务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即为10,08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5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企业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属于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关于为控股企业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15年6月1(星期一)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刊登于2015年5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5-04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企业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企业珠海港(梧州)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港务”)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金额1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44个月的借款,并由公司按所持72%的股权比例为梧州港务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即为10,08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珠海港(梧州)港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458万元,法定代表人:冯鑫;经营范围:港口码头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和建设。主要股东:公司持有梧州港务72%股权;梧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8%股权。
截止2014年底,梧州港务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11,726.02万元,净资产9,922.29万元。截止2015年一季度,梧州港务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12331.82万元,净资产9922.29万元。因梧州港务主营业务梧州大利口码头项目目前仍处于建设期,因此暂未产生收益。
三、拟签署交易合同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进出口银行向梧州港务提供金额1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44个月的借款。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授权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作为梧州港务的代理人,负责14,000万元借款的发放、回收及与借款管理有关的事宜。
(三)上述借款总额的72%,即对应借款金额10,08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局意见
公司为梧州港务提供上述担保,可支持其获得必要建设和运营资金。
公司持有梧州港务72%股权,对在建工程和后续经营能够起到主导作用,对借款的使用可以进行严密监控、积极防御风险;梧州港务的另一股东梧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其28%持股比例对上述14000万元借款中的3920万元提供相应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419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13,395万元,合计担保额为253,81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99%(注:以上数据含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事项。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5-04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1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6日。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七)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为控股企业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特别强调事项:提案属于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披露情况: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5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企业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5年5月29日9:00点-17:00点。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珠海情侣南路278号2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6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珠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
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5月31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季茜、杨昊翔。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附件: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5月16日
附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6月1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