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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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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5-057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5月11日、12日和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5月11日、12日和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发布了《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等公告。

 2、经核实,目前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正常,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他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网站或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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