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5-054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签订的战略合作项目投资意向书属于协议三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意向书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 本次拟签订的战略合作项目投资意向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意向概述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甲方)拟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乙方)及北京赛柏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赛柏蓝”、丙方)签署《实施医药云商战略合作项目三方投资意向书》。各方拟基于各自的资源优势,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通过共同投资设立独立于各方的法人实体(医药云商公司)的方式,并以此为主体实施“医药云商”计划:通过医药云渠道建设,将医药生产商所生产的产品与医药电商伙伴的战略合作,将线上渠道有效归拢,实现线下传统医药分销网络与线上医药电商分销网络的互联互通,包括线下的批发、分销、仓储、配送,线上的自营网店平台、第三方平台、微商等各类可实现有效销售的销售端有效覆盖,形成云仓储、云配送、云分销、云服务,达到医药云渠道全覆盖医药云终端。

 二、合作方简介

 (一)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8号

 注册资本:壹拾陆亿肆仟叁佰零柒万肆仟捌佰叁拾肆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宝林

 成立时间:1999年3月9日

 经营范围:批发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材、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化学原料药、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精神药品(一类、二类)、疫苗、体外诊断试剂、麻醉药品、蛋白同化剂、肽类激素;批发危险化学品;销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医药中间体;化学试剂;中药材种植、中药研究、中药产业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投资咨询)、批零兼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农副土特产品;销售保健食品、副食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各类技术和商品的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获得批准后方可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设施建设与经营、物流技术开发与服务、信息咨询与服务。租赁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医疗器械咨询、安装、检测、维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企业管理软件的销售与售后服务;添加剂的销售、农药销售。

 九州通是在中国医药商业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是全国少数同时具备B2B、B2C、O2O业务模式的企业之一,其旗下拥有“九州通医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好药师网上药店”和“去买药网”三个电商平台。

 (二)北京赛柏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科学城航丰路8号1幢楼401室(园区)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韦绍锋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8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策划;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文艺创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开发;劳务服务。

 赛柏蓝是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成长的医药行业新媒体网络公众平台。赛柏蓝拥有由医药行业专业人士形成的巨量粉丝资源,涵盖了医药产业链纵向的上中下游以及政府部门、投资机构等横向领域。

 三、合作意向主要内容

 1、共同投资设立独立于甲乙丙三方的法人实体(医药云商公司)。具体投资金额以及持股比例后续细化。

 2、新设立云商公司与现有甲乙丙三方各自定位。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产品)供新设立的医药云商公司分销推广,甲方是医药云商公司的产品提供商;乙方提供医药电商渠道分销网络资源和符合医药保健品销售的,国家法定的各类资质条件,实施云商公司分销推广的系列产品的云仓储、云配送、交易结算等,作为医药云商公司的分销服务商;丙方为云商公司提供实施基于微信移动互联技术条件下的移动端入口。

 3.三方资源支持。甲方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产品;乙方提供与已经合作的各大医药电商平台线上分销网络资源,实现甲方产品的线上渠道的覆盖,提供在全国已经和即将签约的近3万家O2O药店的线下资源,以及共享乙方集团公司体系内分布于全国各地的传统分销配送资源,实现线下分销网络的覆盖;丙方提供并组织组建分布于全国各地的医药人“粉丝”资源(含药品代理商、营销人员、医药自然人、微商群体、药店店员及店主等),逐步实现转化,转化成医药云商公司云渠道建设的云渠道成员,参与三方共建云渠道中所属产品的营运推广工作。

 4、三方同意在本意向书签订后的三十个工作日之内成立医药云商战略实施合作工作组和实施定期沟通机制,就本协议项下的各类具体工作事项进行商定,并逐步付诸实施。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本次合作将有助于本公司进一步把握移动互联及医药电商的政策、市场机遇,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拟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拟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属于协议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意向书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实施医药云商战略合作项目三方投资框架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