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华联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5-014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在淄博市沂源县东里镇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银山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注:部分议案的合计股份比例为99.99%或100.01%,以及议案六、议案九弃权票所占比例为0.00%,均为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师事务所黄侦武律师、杨昕炜律师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见证意见结论为: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