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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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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集资
力度加大
□本报记者 李超

 □本报记者 李超

 

 随着非法集资案件风险的暴露,监管层加大力度联动治理。目前,非法集资风险总体可控,但金融犯罪案件已涉及到包括保险在内的多个领域,并呈现出向新产品、新业务拓展的趋势,保险诈骗犯罪数在局部地区出现上升。

 非法集资隐患

 泛鑫案件后,非法集资案件的风险进一步暴露。2014年,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保监会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面开展一系列工作。去年至今,保监会与相关部门及公安司法机关合作依法处置案件风险,一度组织36家保监局、65家人身保险公司排查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基本摸清了保险业非法集资案件风险状况,以防范打击不法分子假借寿险业务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与之相配合,保监会开展了广告资讯信息的清理工作。2014年,保监会重点分析了保险机构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以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与关联公司交叉销售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出台《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约束保险从业人员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的行为。总体来看,2014年保险业案件数量与2013年持平,均为16起,涉案金额下降85%,非法集资风险总体可控。

 与此同时,涉及保险的案件呈现新趋势。上海市检察院近日发布的《2014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显示,2014年当地金融犯罪案件总量较2013年上升超四成。在罪名分布上,保险诈骗等6项大幅上升,合计占比由2013年的4.4%升至9.3%。2014年的金融犯罪案件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行业的各个金融领域,并呈现出向金融新产品、新业务拓展的趋势。

 联动防范

 近日,央行、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监会拟于2015年采取多方措施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在专项工作排查风险的同时,选取全国非法集资情况严重的地区及2014年保险业非法集资发案数排名居前的地区,研究制定联动排查方案,联动排查“精英”营销员群体参与非法集资风险,并集中宣传教育,稳妥处置个案,优化工作机制。

 非法集资活动除体现在民间借贷领域中,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中也有所反映。4月,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对P2P平台风险和“筹建相互保险公司”等方面的隐患作出警示。近期,发现少数P2P平台大量招募原属保险公司个险渠道的保险从业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套取处于正常期的保单资金,手段包括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销售P2P产品、承诺P2P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等。保监会提示消费者警惕此类手段,承诺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筹资初期往往可以按时足额兑现本息,待集资额达成一定规模后,再秘密转移资金。

 4月末,保监会发现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试图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随后作出提醒。相互保险组织是指投保人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主要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相互保险组织与股份制保险公司在资本构成方面有所不同,不存在股权溢价和上市收益,目前也无需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筹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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