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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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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5-015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4月22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3日(周三)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2日- 2015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15:00至2015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铭德)增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15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12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31号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31号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215131

 (3)联系电话:0512-65768211

 (4)传真:0512-65498037

 (5)联系人:夏金铃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代码:362333。投票简称:罗普投票

 (3)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输入买入指令;

 输入证券代码;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注: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在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表决时,若股东先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项或该几项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其中某一项或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同一股份即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15:00至2015年5月13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发出的,则该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级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该服务密码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如下: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05月07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此委托表决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项选择同意、反对或期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5-016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内(2015 年5月5 日、2015年5月6 日、2015年5月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2014 年度经营数据(经审计)和2015年度第一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详见公司于2015 年4月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07)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11)。

 (三)《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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