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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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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已于2015年3月30日批准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3日14:00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日15:00至2015年6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止2015年5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股东;

 (3)截止2015年5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权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7、 会议召开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1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一、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四、审议《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议案五、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六、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及监事酬金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关于增补姚林先生、张立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子议案1、关于选举姚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2、关于选举张立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九、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十、审议《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14年12月20日、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在拟选出的董事人数范围内集中使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分散使用。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以及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要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5月14日(9:00-12:00,13:00-16:00)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898

 2、投票简称

 深市挂牌股票简称:鞍钢投票

 3、投票起止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3日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鞍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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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 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 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 (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

 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激活5分钟后可以使用,并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共有十项议案,如果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以通过会员查询其投票结果。股东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优先股股东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查询投票结果。

 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网络投票查询结果回报显示为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12)-8419192 8417273

 联系传真:(0412)-6727772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11

 六、备查文件

 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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