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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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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5-013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377号)。公司现就意见函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行业经营情况

 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692.56亿元,主要涉及工程施工和勘察、设计及服务等行业,请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所处行业情况,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15号》”)第十六条要求,请补充披露:

 (1)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在不同时点确认收入的,分别披露其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具体收入确认时点及计量方法;

 (2)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定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回复:(1)本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具体收入确认时点和计量方法如下:

 1.工程施工收入的确认原则:

 (1)在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即建造合同的总收入、劳务建造合同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情况下,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本公司确认工程施工营业收入具体方法为:

 ①对于当期在建过程中的工程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项目合同所确定的总造价作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实现的合同收入的总额,根据上述方法确定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每个会计期间实现的营业收入。

 ②对于当期已完工且已办理决算的工程项目,按决算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营业收入。

 ③对于当期已完工尚未办理决算的工程项目,按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差额作为当期收入。若实际已收到的工程款超过合同总价,则按已实现的收款确认总收入。

 (2)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勘察、设计及服务业务收入的确认原则

 ①对于提供勘察、设计及服务业务与工程施工业务签订一揽子合同的交易,将提供勘察、设计及服务业务收入并入相关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收入总额,按照上述工程施工收入的确认原则确认收入。

 ②对于除上述情况外的提供勘察、设计及服务业务收入在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即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情况下,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合同完工进度依据合同的性质,分别按下列方法确认完工百分比:a)已执行劳务所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b)经确认的工作量;c)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本公司确认勘察、设计及服务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具体方法为:①对于当期未完工的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项目合同所确定的总金额作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实现的合同收入的总额,根据上述方法确定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每个会计期间实现的营业收入。②对于当期已完工的项目,按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作为当期收入,若实际已收到的工程款超过合同总价款,则按已实现的收款确认收入。

 回复:(2)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定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1)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依据和方法

 本公司提供劳务收入的合同完工进度依据所签订合同的性质,分别按下列方法确认完工百分比:

 ①已执行劳务所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具体为根据公司编制的劳务成本表确认已发生的劳务成本。

 ②按照合同约定经确认的工作量:

 具体为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进度提交阶段性工作成果确定已完工工作量。

 ③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具体为公司编制的累计实际提供劳务清单。

 (2)建造合同完工进度确认依据和方法

 本公司建造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其中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根据公司编制的成本确认计算表确认。

 二、关于公司治理

 1、成达公司项目

 公司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达公司”)于2011年与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科技”)签订了EPC总承包合同,包括10万吨BDO装置、电站和72万吨电石三个装置,合同总价38.96亿元。成达公司与东源科技及关联企业签署了《项目融资合作框架协议》,成达公司提供中行认可的增信方式,按协议约定在贷款到期6个月内无条件受让投资方(资金方)的债权,并为贷款资金承担了连带保证责任。成达公司帮助东源科技及其关联人融资23.83亿元,目前14.83亿元融资已到期,东源科技及关联方未能偿还,成达公司可能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并计提预计负债298,209,722.76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具有连带保证责任融资交易是否为行业惯例;

 (2)该EPC合同的具体会计处理依据、列示的相关会计科目及余额;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EPC项目公司共收款24.71亿元,确认收入24.61亿元,与合同金额38.96亿元存在差异,该差异具体情况及金额;

 (4)公司对该项目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回复:(1)具有连带保证责任融资交易是否为行业惯例

 工程公司总承包项目按照收款时间一般有两种交易模式,一种是按工程进度按期收款(即期收款)的传统交易模式,另一种是延迟收款交易模式,即在预计业主未来有还款能力的前提下,承包商采用前期垫付部分或全部建设资金、工程完工后若干时间内逐步收回垫付资金及相关利息的方式承包工程,如BT、BOT、BLT等工程承包模式都属于延迟收款交易模式。长期以来,在我国建筑市场中普遍采用第一种模式,第二种交易模式在国际市场中则较常见。

 随着国内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国家正在积极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国外成熟的工程承包模式也逐步在国内出现并迅速发展,近年来国内很多行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逐步开始较多地采用延期支付交易模式。

 延期支付交易的本质是承包商需为项目建设先期承担投入资金的义务。承包商接受此种交易模式的前提是判断项目业主在项目建成后能够获得良好的效益,有充足的现金流支持还款,且在建设期能够提供质量较好的担保。

 此种交易模式要求承包商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一般情况下,建设资金由承包商通过自有资金、债权或权益性融资方式筹集,在资金额度大、企业自有资金紧张、融资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国内承包商多采用债权融资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作为借款人需直接承担还款义务。为减少自身融资压力、降低资金成本,在金融机构同意的前提下,承包商也会采取由业主融资、承包商对业主融资进行担保的方式为项目建设筹集资金,作为延迟收款交易模式的一种变通方式。这种交易模式下,承包商可以象传统模式一样及时按期收回工程款,不必直接承担融资和还款义务。在担保时,承包商为化解未来履行担保义务可能产生的或有负债风险,会同时要求业主向承包商提供反担保。此种方式较承包商融资、业主向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优点在于:一是能在项目业主与金融机构原已开展的商业谈判进程中介入项目,快速完成项目融资,同时,降低自筹资金成本,及时回笼项目资金,提高项目盈利水平;二是有金融机构对业主还款能力和担保质量、数量的专业审核,担保资产价值透明度高,增加违约追偿权利的法律有效性;三是承包商资本结构不会因承担此类长期收款项目产生影响,有利于工程公司承接更多项目,扩大市场份额。

 工程公司在激烈的国内外工程承包市场竞争中,为获得项目,采取此种延期收款交易模式,能实现与业主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对于工程公司扩大订单规模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这种模式同时也具有较大的风险,需要承包商不仅具备工程设计、建设能力,还要具备对投资项目未来商业前景的判断能力,对承包商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2年,成达公司与东源科技签订了10万吨/年BDO等三个装置(项目)的EPC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成达公司需垫付部分建设资金。在前期跟踪、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为承接并尽快启动东源科技项目,同时减轻成达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需要垫资的融资压力,成达公司以增信方式为东源科技项目融资提供支持。从EPC承包合同看,这是一项较典型的延迟收款交易模式。在实际执行中,资金筹集义务全部交给了东源科技,但成达公司承担了担保责任。

 回复:(2)该EPC合同的具体会计处理依据、列示的相关会计科目及与金额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合同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合同。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环节执行不同的收入确认方式,对于设计服务公司按照工作量进度确认收入,对于采购业务公司按照设备交货验收确认收入,对于施工部分公司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该项目累计确认营业收入2,460,847,765.11元,确认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384,870,321.50元,确认存货(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216,880,167.64元。

 回复:(3)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EPC项目公司共收款24.71亿元,确认收入24.61亿元,与合同金额38.96亿元存在差异,该差异具体情况及金额

 该EPC项目原签订合同金额为38.96亿元,后期合同总收入变更,经变更审批后的合同总金额为34.61亿元,该EPC协议包括10万吨/年BDO项目、广远化工72万吨/年电石项目、广元热电4*5万KW背压机组项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上述各项目的完工工程进度和确认的收入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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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4)公司对该项目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成达公司为东源科技借款提供了增信担保,与资金方签署了《债权受让协议》,约定东源科技债务到期之日起165日内,成达公司无条件受让在东源科技或其关联方与资金方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资金方对东源科技或其关联方享有的未受偿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东源科技及关联企业从2012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取得融资借款资金22.2842亿元,借款资金具体明细及到期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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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财务报告日止,上述共四笔融资前三笔均已到期,东源科技及其关联方均未偿还借款,按照前期相关协议约定在贷款到期6个月内成达公司将负有履行无条件受让在东源科技或其关联方与资金方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项下资金方对东源科技或其关联方享有的未受偿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的义务。

 鉴于东源科技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归还上述借款,公司很可能需要承受上述债权。综合考虑该借款与成达公司取得工程款的关联性、成达公司和有关金融机构对东源科技所做的尽职调查、有关担保物的权属、价值以及变动情况、借款用途与归还时间的匹配程度、东源科技相关项目投产及未来经营和现金流改善状况等,以及债权承受后,债权的可回收金额存在的不确定性,公司按照上述借款的本息和(本金22.28亿元,利息1.37亿元以及逾期利息5954万元)按照10%的预计损失计提预计负债。

 2、子公司及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23家,2014年末,公司在建项目2410个,主要由子公司承建,未完成合同额共计1153亿元。请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结合公司特点,补充披露子公司及项目运营管理风险及应对措施。

 回复:(1)对子公司管理

 基于公司是控股型公司,经营活动主要通过下属公司进行,因此公司遵循“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从五个方面规范公司与下属公司关系,避免发生管控失效的风险。

 (1)战略管理。公司通过“战略-预算-绩效考核”体系以及其他管理、控制、领导、指挥手段保障各下属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战略。

 (2)投资决策管理。公司对全系统范围内具有战略性的重大投资项目、业务结构调整、重组整合及对外投资事项实行集中管理,包括母公司自办、多个子公司联办和某一子公司主办的项目或事项。

 (3)财务资金管理。公司通过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对公司总部和下属子公司进行严格控制。包括对外筹融资活动(股权融资、发行债券、银团贷款等)以及大额资金的分配和运用成果考核主要在母公司层次进行。公司保留对下属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如抵押、担保等)的决策权及审批权。下属子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定期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

 (4)人事管理。对于下属子公司,公司按照各子公司的章程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公司所提名的全资子公司董事、监视人员的薪酬福利由公司确定发放。公司制定《子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和《子公司全员业绩考核工作核查办法》等制度,考核子公司绩效。

 (5)审计监督管理。公司通过统一的审计制度对下属子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各子公司监事会、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均监督内部审计,外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决算及财务制度的执行、经营效能、经营者经济责任等。

 回复:(2)项目运营管理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先后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简章》、《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等制度,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各子公司均根据公司上市相关制度的各项要求,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办法、程序、规定等文件,并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公司的督导。

 公司建有项目管理数据库,通过信息系统按月汇总生产经营快报,并每月编制《工程项目管理(台账)报告》,为公司领导决策和相关部门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已实现对境内外全部在建项目基本信息的有效掌控。

 (1)招投标风险。在国内项目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接营销手段进行项目承揽,国外项目通过直接承揽、代理及与专业外经贸公司合作方式进行项目承揽。对于投资规模大、竞争激烈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司规定子公司在项目信息的获取、项目的评价审议、组织投标和报价等环节中,由多部门共同管控,避免低价恶性竞争等风险出现。

 (2)垫款风险。公司制订了《工程项目管理简章》、《经营风险防范管理办法》、《项目要求评审办法》等制度。要求各子公司投标前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充分识别垫款风险;严格执行信用评级和合同评审制度,从合同源头上对垫款现象进行杜绝和制止;签约时争取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款支付担保条款;深化中间结算,做好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

 (3)业主资信风险。公司制有《工程项目管理简章》、《海外市场开发管理办法》、《项目要求评审办法》等制度。不断加强对国内外主要市场及重点业主的跟踪了解,重点掌握业主在资信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通报给有关企业;同时要求各子公司加强标前调查,对拟投标项目的业主资信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定期对各项目及其业主状况进行评估,特别是发现业主的信誉等级出现下降、资金出现大的困难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带来的各种损失;正在逐步建立业主资信情况的黑名单,并在集团范围内共享。

 (4)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制定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规定》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另外还制定有一系列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应急预案,基本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在公司推行项目安全管理“四个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针对各子公司的不同特点分别确定安全控制目标和环境管理目标,并通过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控制;加强安全费用专户管理和使用指导,健全安全费用设立及使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继续实施在建项目三级管理,加大安全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定期、不定期对重点项目进行安全专项检查。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分包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并监管分包单位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项目现场危险源动态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安全隐患,采取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采购风险。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分三级管理,由公司委托各子公司实施。公司并制定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如:长、短供应商名单制度、招投标评审制度、催收和验收及设备/材料采购过程控制程序等管理制度,各子公司采购部门和项目部在其物资采购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具体采购。子公司通过建立合格采购方长名单,建立合格供方的业绩档案和评价资料,对供应方进行评级,然后按规定选择设备/材料供应商,编制和签订采购合同/订单,对设备/材料进行标识,催交设备/材料,设备/材料包装和运输监督,对设备/材料进行验证,从而完成整个采购流程。

 2014年物资集中采购率99%,物资采购资金集中支付率100%。2015年将逐步建立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和价格信息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公司通过预算对各施工企业的机具设备购置进行管理。

 (6)拖欠工程款风险。公司成立了总经理为组长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各子公司全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专门的工作机构,从组织机构上保障了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清欠工程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各子公司提出要求。各子公司严格落实公司各项政策,修订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和管理办法,制订了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措施;公司规范和统一了工程款拖欠统计口径,形成了月上报制度。各子公司严格按照统一要求,建立了本企业的项目清单明细和拖欠工程款台账,为组织清收工程款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持;公司制订清欠工作总体目标和工作计划。各子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公司不定期组织召开清欠工作专题视频会议,传达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各子公司关于清欠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的汇报。针对部分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召开点对点视频会议,重点督促,专项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个别拖欠工程款数额较大的项目,公司多次组织相关企业召开结算与清欠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一些影响范围较广、涉及所属子公司较多的项目,由公司总部出面,带领相关企业直接与业主上级单位或总部进行沟通,以协调解决问题;公司将清欠工作列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制订了详细的验收考核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将清欠工作纳入公司各类调研、检查、验收等工作内容,督促各企业深入自查,找出工作薄弱环节,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

 3、对外担保

 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35.53亿元,期末余额43.3亿元,请补充披露公司对该等担保事项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回复:

 2014年,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各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5.53亿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为43.3亿元。其中包括为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耀隆”)和四川晟达化学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晟达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以及为下属子公司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公司对该等担保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为天辰耀隆提供担保

 公司所属三级子公司天辰耀隆因实施2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31.9亿元项目贷款,贷款期限12年(含宽限期2年),由其股东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二级子公司)、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31.9亿元最高限额保证担保。

 本担保事项经本公司2013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5月24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中国化学福建天辰耀隆公司 20 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天辰耀隆提供31.9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

 (2)为晟达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晟达公司因实施100 万吨/年 PTA 项目,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9.35亿元的贷款,该笔贷款由其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二级子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共计不超过23.48亿元的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本担保事项经本公司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5月24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为四川晟达公司 100 万吨/年 PTA 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晟达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3.48亿元担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两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1.12亿元。

 (3)为下属子公司开具保函

 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公司在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为各子公司开立银行保函,在各银行授信额度内开立银行保函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

 2014年4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公司在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为各子公司开立银行保函,在各银行授信额度内开立银行保函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开具保函2.18亿元,未超过上述议案规定的担保限额。

 三、其他事项

 1、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2009年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69,519万元,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9,410.9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12,574.29万元。请按照《格式准则第2条》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补充披露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未来用途。

 回复:(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1217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23,30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69,51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6,264.33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孳生利息51,489.51万元,支付相关手续费0.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5,178.76万元,其中,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410.97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312,574.28万元。

 (一)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和股东大会关于超额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议案,公司已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共计648,136.00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如下:

 1.用于重点工程项目的流动资金 111,700.00万元;

 2.购置生产设备 108,017.00万元;

 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0,000.00万元;

 4.信息化建设项目 11,983.00万元;

 5.归还银行借款 92,836.00万元;

 6.100万吨/年PTA项目 56,600.00万元;

 7.聚酯及尼龙新材料项目 117,000.00万元;

 8.设立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90,000.00万元。

 尚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128.33万元,另有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利息减手续费支出)51,488.71万元未确定使用方向。

 (二)已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95,178.76万元,已明确用途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52,957.24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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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2)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未来用途

 (一)继续实施的项目

 信息化建设是工程公司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公司已经编制了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大力推动股份公司本部和子公司两个层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部分系统已经完成开发或正在部署实施,但资金尚未支付完毕。公司将按照既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

 由于外部原因,原纳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少量银行借款未能按照公司确定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完成置换。公司现仍有部分银行借款,拟继续使用相关额度加以置换,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100万吨/年PTA项目已进入最后的建设阶段,按照四川晟达化学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章程,公司已分期足额投入资本金51,975万元。四川晟达化学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及生产资金筹措方案确定后,公司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4,625万元投入该项目,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投入较大资金用于施工装备的更新,大大提高了公司的装备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了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公司采取股份公司本部和子公司分别出资、集中采购的方式购置机具设备,由股份公司本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金额累计达到28,049.11万元。今后,公司将根据新签约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装备需求,按照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资金使用方向和方式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机具装备能力。

 (二)其他已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项目

 按照行业惯例,在项目建设的某些阶段需要公司提供一定比例的流动资金。招股说明书中安排111,700万元作为自有流动资金用于子公司承接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截止2014年12月31日,尚有36,000万元未按既定用途使用。目前,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承接和执行工程项目对公司自有流动资金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把这部分资金用于新的重点工程项目,以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和履约能力,创造更好的项目效益。

 四川晟达化学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聚酯及尼龙新材料项目作为PTA项目一体化建设工程虽已列入公司战略规划,但因PTA项目建设进度展期,尚未投入资金。待公司最终决策后,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方向、投入进度做出安排。

 (三)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2014年末,公司尚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余额8,128.33万元,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利息减手续费支出)51,488.71万元,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合计59,617.04万元。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公司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公司将强化战略引领、推动海内外经营和技术开发、信息化发展,也将按照发展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后尽快明确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方向,以促进公司业务的拓展,提高资金效益。

 2、存货

 本期末,公司存款账面余额180.71亿元,比上年增长40.48%,共计提跌价准备0.21亿元。请公司结合行业经营情况,补充披露公司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公司存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以及公司对此的应对措施。

 回复:(1)公司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公司存货主要由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施工、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构成,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其中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及相应的间接费用等。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的列为流动资产之“存货”;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预计单项合同总成本,若单项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其预计总收入,则提取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回复:(2)公司存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以及公司对此的应对措施

 本年度公司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130,848.78元,对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款)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971,847.42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存货项目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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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库存商品环己烷为本期公司投资的产业运营项目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所生产产品,由于产业投资项目本年年底开工运行,产量尚不能达到饱和产能,单位生产成本过高,同时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受石油等大宗产品价格下降影响,导致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账面价值,具体存货跌价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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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于建造合同,根据实际情况估计单项合同总成本,若单项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其预计总收入,则提取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工程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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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未来期间,对于产业投资生产项目,将严格控制成本,在保证产品订单的情况下,尽早达到设计产能,降低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对于工程施工项目,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成本预算控制,优化工程施工管理,对于已经预计损失的项目,公司将认真分析原因,控制成本费用,加强变更签证管理和结算管理,挽回或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3、研发费用

 公司本期费用化研发支出14.53亿元,请按照《格式准则第2号》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补充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目的、进展和拟达到的目标,以及预计对未来发展的影响。

 回复:

 公司下属17家子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是构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2014年,公司秉承“工程立业,技术领先”的发展思路,以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为目标,不断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加大研发中心试验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投资,加快研发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技术创新取得良好效果,全年共获得国家授权专利402项,专有技术认定32项,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合计达到14.53亿元。公司技术研发方向、目标及主要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在煤化工领域,形成了一批煤气化、低阶煤提质、煤制烯烃、甲醇制汽油等现代煤化工技术。例如,新型WHG煤气化、FMTP工艺与催化剂技术已应于工业项目或签订项目合同,LCC低阶煤提质技术通过国家能源科技成果鉴定。

 (2)在传统化工领域,开发一批合成氨尿素、磷酸、硝酸硝铵、纯碱等技术领域的升级技术。例如,具有自主产权的“高效冷凝、低安装高度CO2气提法尿素生产工艺及高压管式全冷凝器”专利技术在四川美丰化工15万吨/年尿素装置上实现工业化应用。

 (3)在化工新材料和有机化工领域,开发自有技术和催化剂。例如,成套绿色己内酰胺技术和苯加氢催化剂已应用于福建耀隆2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

 (4)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领域,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模式开发工业废气、废液、废固处理的新技术。例如,联合四川大学开发的新型催化法烟气脱硫技术已在重庆涪陵化工120万吨/年硫酸尾气处理工程上实现高效稳定运行,并入选国家科技部、环保部组织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

 (5)在施工技术领域,根据大型化工工程项目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超大超重设备吊装、特种材料焊接等新型施工技术。例如,开发的“6400吨液压复式起重机配套的先进吊装工艺”,成功吊装2260吨的内蒙古伊泰集团费托反应器。

 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投入的不断加大,将有利于公司在新型煤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尽快形成一批新的技术创新成果,扩大公司的产品范围,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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