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5-036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还款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福股份”)于2015年4月27日公布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关于内部审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的专项报告》等文件。公司大股东陈烈权先生(原“能特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在冠福股份收购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时因2014年12月尚未收到现金支付的部分,能特科技为顺利完成税务登记等证件的变更,为其代垫了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款45,297,704.67元形成了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目前已连本带息全部归还,主要情况如下:

 一、资金占用情况说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2014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文件(证监许可[2014]1371号),并购标的公司能特科技同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顺利完成税务登记等其他证件的变更,由于陈烈权先生尚未收到现金支付的部分,2014年12月22日能特科技为陈烈权先生代垫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款45,297,704.67元。本次重组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于201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登记,并于201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能特科技为陈烈权先生代垫税款构成了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资金占用的还款情况

 能特科技为陈烈权先生代垫的个人所得税款45,297,704.67元,将收取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资金占用费。截止2015年2月11日(连本带息归还日期),按年利率6%计,陈烈权先生应付资金占用费共计377,513.82元,其中截止2014年12月31日应付资金占用费67,946.56元。

 2015年2月10日、2月11日,陈烈权先生向能特科技汇款共计65,100,000元,其中,45,297,704.67元为归还上述代垫款,377,513.82元为支付资金占用费,其余为能特科技代其缴纳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款。

 陈烈权先生在得知构成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后,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实际行动切实尽快解决了这一问题,目前已全额归还上述欠款,并支付了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资金占用费。截止目前,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