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完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证券公司短期债券(第二期)发行工作,本期证券公司短期债券券于2015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有关转让情况如下:
本期证券公司短期债券券简称为“14兴业D2”,债券代码为“135017”,发行规模为25亿元,票面利率为5.50%,期限为91天。本期证券公司短期债券将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除此之外不在集中竞价系统和其他任何场所交易。短期债券转让的最低限额为单笔申报数量1000手或其整数倍,报价按每1000手逐一进行成交。
同时,证券公司短期债券券的转让对象限于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条件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且证券公司短期债券券的投资者合计不超过200人;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对证券公司短期债券券的转让进行确认,对导致证券公司短期债券券投资者超过200人的转让不予确认。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