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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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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5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部分股权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源”)通知,汇丰源持有的原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9,000,000股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3.5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于2015年4月28日解除了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该质押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

 同时,汇丰源重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400,000股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2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4月19。此次质押股份占汇丰源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70%,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截止本公告日,汇丰源持有公司140,393,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1,4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5.24%,占公司总股本的2.32%。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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