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5-058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8 日披露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经公司事后核查,因相关工作人员录入失误,报告中“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所表述的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为92,342户,现更正为: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为29,342户。
报告的其他部分经核查没有发现问题,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修订版)。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9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5-057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8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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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4月1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2015年4月28日公告了增加临时议案的通知,单独持有公司29.38%股份的控股股东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4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公司与KoZhan资产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International Mineral Resources II B.V.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予以审议通过。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4月18日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于2015年4月28日公告的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5月8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2号海南时代广场17层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8日
至201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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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4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议案5-6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议案8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议案7、9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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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