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18 公司简称:中国中冶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国文清,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李世钰及财务部部长范万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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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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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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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实益拥有人持有。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额情况
本公司2015年一季度累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669.3亿元,比上年同期降低9%。
3.2.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A股募集资金,有序推进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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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拟投入金额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2):经2011年6月17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将原计划投入“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地”的人民币15亿元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7.5亿元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2013年11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该项目按计划2014年之后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和利息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注(3):经2011年6月17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将“辽宁鞍山精品钢结构制造基地(风电塔筒制造生产线)10万吨/年项目”整体变更为“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注(4):经2013年11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变更为补充各相关子公司流动资金。
注(5):经2013年11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节余A股募集资金及利息变更为流动资金。
(2)报告期内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其归还情况
2014年3月,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19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披露的公告)。根据上述决议,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使用闲置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1.61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节约财务费用0.7亿元。截至2015年3月20日,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A股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3月,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8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根据上述决议,本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已累计使用闲置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0.51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控股股东中冶集团应履行的承诺
为了支持本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中冶集团承诺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2,265,108,50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4.18%),在2012年9月21日限售期满后继续锁定三年,至2015年9月20日。
报告期内,中冶集团遵守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3.3.2 有关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承诺
公司A股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对房产、土地办证的有关承诺情况。经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承诺事项方案变更为:1、对预计未来可以完成办证工作的1项房屋(建筑面积156.01平方米)、2宗土地(面积合计15,959.20平方米)的办证期限延长至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2、对无法办理或无法在确定期限内完成办证工作的181项房屋、11宗土地不再办理权属证明(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6月28日发布的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承诺变更方案中的1项房屋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中登记的建筑面积为155.64平方米),剩余2宗土地的办证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国文清
日期 2015-04-28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5-01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4日、27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自查,目前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函问询,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5-015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境内外上市地监管的最新要求,为满足公司运行实际,本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
■
■
二、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相关条款的序号进行相应的调整。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5-014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北京中冶大厦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4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在境内外发布上述定期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修改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改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修改<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改《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有色院引入投资者对中硅高科及恩菲中卫增资的议案》
同意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引入投资者对中国恩菲新能源(中卫)有限公司和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设立中冶海南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冶海南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设立中冶内蒙古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冶内蒙古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