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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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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A股股票代码:600036)

 §1 重要提示

 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8人。

 1.4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的季报详见香港联交所网站。本报告中金额币种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1.5 本报告中“本公司”、“本行”、“招商银行”均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1.6 本公司董事长李建红先生、行长田惠宇先生、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李浩先生及财务机构负责人汪涛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基本情况

 2.1 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2.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2.3 报告期末资本充足率分析

 本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强资本管理,报告期内满足中国银监会的各项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总体运行平稳,保持内生平衡态势。

 截至2015年3月31日,高级法下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2.45%,一级资本充足率10.59%。

 ■

 注1:“高级法”指2012年6月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高级计量方法,下同。目前,在该办法下,本集团及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保持一致。按该办法规定,本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公司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集团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永隆银行、招银国际、招银租赁和招商基金。

 注2:“并行期底线要求”指商业银行在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并行期内,应当通过资本底线调整系数对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乘以最低资本要求与储备资本要求之和的金额、资本扣减项总额、可计入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进行调整而计算得出的受资本底线约束的资本要求。资本底线要求调整系数在并行期第一年为95%,第二年为90%,第三年及以后为80%。

 注3:自本季度起使用2015年2月12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杠杆率。2014年仍使用2011年6月1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计算杠杆率和表内外资产余额,2014年末、第三季度末及半年末本集团的杠杆率水平分别为4.96%,4.66%和4.49%。

 本公司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2.12%,一级资本充足率10.28%。

 ■

 注1:自本季度起使用2015年2月12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杠杆率。2014年仍使用2011年6月1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计算杠杆率和表内外资产余额,2014年末、第三季度末及半年末本公司的杠杆率水平分别为4.65%,4.47%和4.25%。

 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集团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1.81%,比年初上升0.07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9.71%,比年初上升0.11个百分点。具备较强的资本内生平衡能力。

 ■

 注1:“权重法”是指高级方法获批之前,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采用信用风险权重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和操作风险基本指标法计量风险加权资产,下同。

 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1.44%,比年初上升0.17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9.33%,比年初上升0.21个百分点。

 ■

 2.4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招商银行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

 注2:截至报告期末,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持有招商银行股数为668,649,167股,其中,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数为23,506,300股。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该公司是香港投资者参与沪股通的名义持有人。投资者股份集中存放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注4:上述前10名股东中,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余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截至2015年3月31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合计20.00%,其中持有A股占本公司股份比例为19.38%﹔持有H股占本公司股份比例为0.62%。

 注5:上述股东没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5.1 本集团经营情况分析

 截至2015年3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49,089.44亿元,比年初增长3.74%;负债总额为45,768.29 亿元,比年初增长3.62%;客户存款总额为33,321.70亿元,比年初增长0.84%;贷款及垫款总额为26,227.36亿元,比年初增长4.33%。

 2015年1-3月,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72.20亿元,同比增长15.22%;实现营业收入507.47亿元,其中,净利息收入333.89亿元,同比增长22.22%,净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65.80%;受资本市场活跃、零售低成本活期存款占比上升以及流动性较为宽松环境下同业资金成本率下降等影响,2015年1-3月净利差为2.72%,净利息收益率为2.90%,同比分别上升0.17个和0.14个百分点,环比分别上升0.20个和0.18个百分点;由于本公司大力拓展财富管理、代理基金等业务,带动了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快增长,达156.33亿元,同比上升49.23%,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30.81%,同比上升5.18个百分点;其他净收入17.25亿元,同比下降43.9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导致结售汇收益减少。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不含营业税及附加)为24.14%,同比下降3.14个百分点。2015年起,本集团对信用卡持卡人分期收入进行了重分类,将其从手续费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上述相关数据已重述。

 截至2015年3月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为325.87亿元,比年初增加46.70亿元;不良贷款率1.24%,比年初上升0.13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23.77%,比年初下降9.65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78%,比年初上升0.19个百分点。

 2.5.2 本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2015年1-3月,本公司持续推进战略转型,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资产负债规模适度增长。截至2015年3月末,本公司资产总额为46,373.19亿元,比年初增长3.26%;负债总额为43,103.50亿元,比年初增长3.12%。贷款及垫款总额为23,824.91亿元,比年初增长4.24%,其中,企业贷款占比54.67%,零售贷款占比42.34%,票据贴现占比2.99%。客户存款总额为31,699.80亿元,比年初增长0.36%,其中,活期存款占比50.71%,定期存款占比49.29%。活期存款中,企业存款占58.91%,零售存款占41.09%;定期存款中,企业存款占76.08%,零售存款占23.92%。

 盈利稳步增长。2015年1-3月,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61.06亿元,同比增长14.92%;实现营业收入483.74亿元,其中,净利息收入322.16亿元,同比增长22.32%,净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66.60%;受资本市场活跃、零售低成本活期存款占比上升以及流动性较为宽松环境下同业资金成本率下降等影响,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有所上升,净利差为2.78%,净利息收益率为2.96%,同比分别上升0.15个和0.12个百分点,环比均上升0.18个百分点。零售金融业务价值贡献持续提升,税前利润101.64亿元,同比增长30.16%,占本公司税前利润的比例达47.97%,同比提升5.84个百分点;零售金融业务营业收入215.54亿元,同比增长35.38%,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44.56%。

 非利息净收入较快发展。2015年1-3月,国内资本市场日渐活跃,本公司继续大力拓展财富管理、代理基金等业务,带动了非利息净收入的较快增长。2015年1-3月,本公司累计实现非利息净收入161.58亿元,同比增幅28.40%,非利息净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33.40%,同比提升1.07个百分点。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56.84亿元,同比增长50.04%,其中,实现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4.11亿元,同口径下比2014年1-3月增长82.60%(其中:受托理财收入25.17亿元,同比增长55.75%;代理基金收入18.98亿元,同比增长250.83%;代理信托计划收入10.49亿元,同比增长51.81%;代理保险收入8.95亿元,同比增长44.59%;代理贵金属收入0.52亿元)。

 经营效能保持良好水平。2015年1-3月,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115.26亿元,同比增长8.16%,成本收入比为23.83%,比上年同期下降3.55个百分点。本公司通过推动费用项目化管理、进一步推进财务开支标准化建设等管理措施,费用管控成效显著,费用增幅小于营业收入增幅。

 资本使用效率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高级法下本公司资本充足率12.12%,一级资本充足率10.28%,较上年末分别上升0.19个和0.28个百分点,税前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RAROC)为29.47%,维持较高水平,并明显高于资本成本。

 资产质量总体风险可控。本公司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风险,在信贷投放上,聚焦核心客群, 策略布局新兴产业, 控制风险资产合理增速; 通过强化一道防线风险责任,加大单户风险排查和组合预警力度,构建总分支三级预警体系,增强风险防控前瞻性和有效性,持续推进产能过剩行业、大额民营集团、高风险小企业及小微业务等重点领域风险退出,加强现金清收,加快风险客户债务重组,创新不良处置模式,确保资产质量稳定可控。截至2015年3月末,本公司不良贷款余额321.71亿元,比年初增加47.06亿元;不良贷款率1.35%,比年初上升0.15个百分点。

 拨备计提稳健审慎。本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拨备计提政策,一季度对产能过剩行业贷款进一步加大风险拨备计提。截至2015年3月末,本公司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为708.60亿元,比年初增加76.93亿元。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20.26%,比年初下降9.73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97%,比年初上升0.21个百分点。

 自营非标及买入返售乙方业务质量良好。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为4,854.52亿元,较年初增长32.85%,其中,信贷类自营非标投资余额为2,815.43亿元,占比58.00%,较年初增长17.86%;不良率为0.001%。同时,本公司已经并将继续严格遵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的要求,强化风险审查与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截至2015年3月31日,信贷类自营非标投资拨备余额41.46亿元,拨备率为1.47%,较年初上升0.04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资产管理计划和债权收益权等买入返售乙方业务余额为795.17亿元,较年初下降27.81%,无不良资产,本公司已对其按照相应金融机构风险敞口计提资本。

 理财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发展。2015年一季度,本公司累计开发理财产品2,788只,同比增长121.62%,全行实现理财产品销售额2.05万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理财产品运作资金余额为9,068.59亿元,较年初下降0.13%,其中表外理财产品运作资金余额为8,545.22亿元,较年初增长2.77%。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为1,563.04亿元,占理财产品余额的比例为17.69%,占上年末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3.48%,均低于根据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计算的规模上限,持续满足监管要求。报告期内,财富管理业务实现代理开放式基金销售达2,848.11亿元,同比增长49.31%;代理信托类产品销售达900.69亿元,同比增长12.31%;代理保险保费达234.24亿元,同比增长75.74%。

 §3 重要事项

 3.1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3.2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在2013年度A+H股配股过程中,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曾分别承诺:不谋求优于其他股东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向其提供的贷款按时还本付息;不干预本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若参与认购本公司本次配股股份,在获配股份交割之日起五年之内,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获配股份,也不会寻求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获配股份;获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如转让股份将就转让行为及受让方的股东资格提前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在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持续补充本公司合理的资本需求;不向本公司施加不当的指标压力。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的日期为2013年8月22日的A股配股说明书。就本公司所了解,截至本报告刊登日,前述股东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3.3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按照经审计的本公司2014年境内报表税后利润人民币518.77亿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人民币51.88亿元;按照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74.46亿元;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A股和H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分红6.70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2014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3.5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发布的相关公告。有关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本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及时发布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H股简称:招商银行 公告编号:2015-023

 A股代码:600036 H股代码:0396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8名,实际参会董事1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季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报全文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卢森堡分行营运资金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

 1、将卢森堡分行营运资金由1000万美元提高至35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

 2、管理层启动提高卢森堡分行营运资金的相关工作并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材料;

 3、按照监管要求向卢森堡分行足额拨付营运资金。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证券2015—2017年持续关连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招商证券2015—2017年各年度持续关连交易额度均为人民币5亿元。

 关联董事李建红、李晓鹏、李引泉、孙月英、付刚峰、洪小源回避表决。

 赞成: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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