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15-01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周建国、总经理陈茂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小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乔彦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为32,112.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4%;利润总额本期实现3,405.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8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实现2,491.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14%。主要是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结转同比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为393.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76%,主要是本期营销推广费及中介代理佣金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1,105.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3.34%,主要是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同比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35万元,是收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分红。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109.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4.27%,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20.36%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6.58%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80.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5,295.41万元,比年初减少37.25%,主要是本期应收按揭房款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期末3,288.74万元,比年初增加84.53%,主要是本期预付的材料款未满足结转条件至存货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2,273.61万元,比年初增加82.82%,主要是预交的流转税费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62.14万元,比年初增加97.80%,主要是本期增加办公室装修费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31,752.90万元,比年初增加120.02%,主要是预收工程款的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根据政府规划,东湖帝景名苑项目H312-0061宗地容积率由10.1降至5.8,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为补偿公司,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出具文件,决定将减少的东湖帝景名苑项目H312-0061宗地的建筑面积置换至[景田地区]法定图则08-22地块,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15-008)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4月28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4 月27日-2015年4月 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4 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15:00至2015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8楼A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建国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43,336,5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59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43,108,6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56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25%。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5,4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18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24,4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18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8%。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5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2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25%。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5,4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18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24,4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18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8%。
5、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43,336,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43,336,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43,336,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43,336,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43,336,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43,336,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43,336,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元茂、陈英革。
(三)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15-009)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在深房广场48楼A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周建国董事长主持,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2015年4月29日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15-010)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5年4月28日在深房广场47楼召开第九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 公司法 》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
经审议,会议全部议案均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同意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