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84,567,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5%)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子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9,9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通知,他们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卓越投资原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质押担保业务的7,454,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04%,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已于2015年4月23日解除质押。
上述证券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本次股权再质押情况
卓越投资将持有的公司7,454,000股股份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该项证券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4月27日,期限为12个月,上述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62%。
杨子江先生将持有的公司2,293,000股股份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该项证券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4月27日,期限为12个月,上述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49%。
上述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三、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况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卓越投资共计质押公司股份184,354,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9.88%,占公司总股本的40.00%;吉安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质押公司股份23,7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16%;杨子江先生共计质押公司股份9,936,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16%。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