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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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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5-042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及其合并纳入重整的四个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淮矿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江苏有限公司、淮矿华东物流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个全资子公司”)以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金额巨大,无法在2015年4月28日前提交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草案为由,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淮南中院”)申请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至2015年7月28日。

 2015年4月27日,物流公司收到了淮南中院(2014)淮破字第00001-3号《民事裁定书》。根据该裁定书,淮南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15年7月28日。

 鉴于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已不再将物流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4-094号公告)。因此,本次淮南中院裁定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任何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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