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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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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5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被出具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可能。

 2、截至2015年4月27日,本公司尚未收到民族证券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可能会对本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产生重大影响。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已预约在2015年4月30日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目前,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正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2014年度财务报表正由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现公司获悉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拟对民族证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审计意见可能导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特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4月24日,本公司收到民族证券上报的民族证券2014年度董事会材料,其中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的民族证券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保留事项为: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如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重要科目列报:1、货币资金’所示,贵公司(即民族证券)2014年12月31日账面列示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放的20.50亿元协议存款,我们在执行函证程序时,仅取得了该行资金运营中心出具的《资金证明》,未能取得符合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的银行询证函,我们认为对该项银行存款余额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四、保留意见:我们认为,除‘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贵公司(即民族证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即民族证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本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上述拟出具的审计意见可能会导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出具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目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还在对相关事项进行最后的查证,不排除注册会计师能够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可能性。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将尽快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被出具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可能,本公司将督促民族证券董事会及管理层尽快核实并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影响。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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