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16日,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发布了《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详见公司发布的 2015-13号公告)及 《关于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详见2015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现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预案之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东、交易对方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2015〕5号)本公司对预案披露之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东、交易对方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即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之日(2014年12月29日)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一交易日(2015年4月8日)止),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自查。目前,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上述人员或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并已获得查询结果。现将查询结果说明如下:
(一) 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东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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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依据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预案披露之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东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获得的查询结果显示,股东谭菊莲,在自查期间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也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一交易日(2015.4.8)无持股数量。公司进一步依据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3月31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的信用担保户名册显示,谭菊莲在重组预案披露之日(2014.12.29)后,其所持有的1136787股公司股票,已全部转入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下。
(二)交易对方及其他内幕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情况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获得的查询结果如下:
持有人名称:马骞,为交易对方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于学立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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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于学立及其配偶马骞出具的声明,上述交易行为是根据公司2014年12月29日公告的重组预案及个人判断作出买卖股票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在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始停牌前,公司及有关各方严格控制内幕消息知情人范围。其他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