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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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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5-02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福建自贸区建设运营自贸产业城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福建自贸产业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2、投资金额:1.68亿元

 3、投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实施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公司将充分结合国家对自贸区的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在自贸区发展国际双边贸易、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互联金融平台、医疗器械保税平台、仓储物流等,逐步将自贸产业城打造成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综合性贸易平台。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总部及其所开发的名城港湾、东方名城、名城商业广场等项目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核心区的中心位置,由于其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为公司更好的融入自贸区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商机(项目区位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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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为了更好地融入福建自贸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上述商业、写字楼物业功能,拟将总面积约32万平方米的商业、写字楼物业进行升级装饰,打造国际一流的自贸产业城,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助力福建自贸区发展。近日,公司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了《投资创立福建自贸区自贸产业城项目建议书》,公司拟在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设立“福建自贸产业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自贸城运营公司”),负责建设运营自贸产业城,并对福州自有物业再投资人民币1.68亿元。同时,借助自贸区优惠政策开展“网上自贸街”电商交易平台、金融平台等一系列项目运营计划。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目的

 1、本次投资建设自贸产业城是为了响应国家战略发展定位,助力福建自贸区建设,并为国际国内商品展示和交流搭建一个优质的综合性平台。

 2、本次投资系利用公司自有物业区位优势和上市公司资源优势,可以有效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并为公司培育新的产业和盈利增长点。自贸产业城通过公司自有物业形成线下交易平台,通过电商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通过金融实现资金支持,将自贸产业城打造成集国际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特色闭环平台。

 三、投资标的

 (一)公司投资设立自贸城运营公司,持有自贸城运营公司100%股权,并以自筹资金1.68亿元专项用于自有物业装饰升级,建设自贸产业城项目。

 (二)公司后续拟借助自贸区优惠政策开展“网上自贸街”电商交易平台、金融平台、医疗器械保税平台、文化生活平台等一系列项目,将自贸城运营公司打造成为自贸区平台型企业,计划通过组建互联网金融公司,拓展金融平台,并服务于存在融资需求的自贸产业城商户及跨境电商商户。

 四、投资测算

 本项目投资经公司内部测算,自贸产业城项目平稳运行后,预计能带来10000人的就业机会,每年能产生约1000亿元以上的商品贸易额。

 五、政府审批情况

 公司已收到福州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商务局发来的《关于支持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开展项目运营的函》,同意公司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运营自贸产业城。

 六、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投入的1.68亿元自有资金仅涉及成立自贸城产业运营公司和自贸产业城的物业装饰升级,不会对公司资金运营造成压力。后续公司可能引入相关企业共同参与运营“网上自贸街”电商交易平台、金融平台、医疗器械保税平台,提升自贸产业城竞争力。

 2、公司依托自贸区优势,通过自贸产业城项目平台公司运营,将延伸公司在商业专业平台的综合服务能力。

 3、自贸产业城相关平台的运营涉及众多业务领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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