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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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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4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发出,于2015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黄其森先生、廖光文先生、沈琳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泰禾投资共同投资设立金控平台子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加快互联网金融投资和战略转型发展目标,充分利用福建自贸区金融政策优势,全面提升公司金融资源价值,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拟以人民币10亿元现金出资方式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投资设立泰禾金控(平潭)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公司持股80%,泰禾投资持股20%。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4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泰禾投资共同投资设立

 金控平台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实现公司加快互联网金融投资和战略转型发展目标,充分利用福建自贸区金融政策优势,全面提升公司金融资源价值,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拟以人民币10亿元现金出资方式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投资设立泰禾金控(平潭)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泰禾金控”),公司持股80%,泰禾投资持股20%。

 泰禾金控将在泰禾集团成功投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致力于券商、银行、保险等金融及类金融业的投资,同时积极把握资产管理和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机遇,通过投资或收购互联网+金融股权(包括不限于互联网金融服务、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等),构建泰禾集团的互联网金控平台,努力寻求新的市场机会和投资收益增长点。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黄其森先生、廖光文先生、沈琳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333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种养殖业、国内贸易业、房地产业、旅游业、电子商务及技术的投资。

 关联关系:泰禾投资持有公司588,400,7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7.85%,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禾金控(平潭)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

 经营范围:金融及类金融业的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互联网金融服务;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业务;为资产并购重组与上市融资提供咨询服务。

 投资主体情况:公司持股80%、泰禾投资持股20%;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泰禾投资签署协议。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泰禾集团及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在金融领域的投资早有布局,除了公司投资东兴证券及福州农商行之外,泰禾投资较早成为海峡银行的重要股东。近些年公司房地产主业的快速发展,也得益于地产经营与资本金融的紧密合作,设立泰禾金控,将进一步增强金融投资平台与房地产主业发展的协同效应,全面提升公司金融资源优势和价值,进而实现公司以房地产为核心,金融和投资为两翼的战略发展目标。

 结合公司现状和战略转型发展需要,这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丰富公司金融业务的盈利模式,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稳定的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大与专业金融机构合作、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探讨金融行业的并购重组,不断提升公司在金融领域的经营管理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和张白先生就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设立泰禾金控子公司将多元化发展公司金融板块业务,更完善公司的全面战略布局,有利于寻找新的金融投资机会。同时,金融平台的建设可以与房地产主业产生协同效应。

 公司及控股股东泰禾投资以现金出资设立,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将持续披露上述投资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4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5-38号公告)。

 2015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与泰禾投资共同投资设立金控平台子公司的议案》,该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5-40号公告及公司201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报告》)。

 2015年4月22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持有本公司588,40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5%)《关于向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与泰禾投资共同投资设立金控平台子公司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鉴于泰禾投资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故本公司董事会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7日—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土地或项目竞买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与泰禾投资共同投资设立金控平台子公司的议案》;

 12、独立董事做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1、议案3至议案9均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6、议案8、议案9均已获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议案10、议案11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5年4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73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次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4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2日,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厦门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融资需要,向相关金融机构出具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截止本承诺函出具日,厦门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除为本公司购房者的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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