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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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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铭德大酒店4楼多功能厅(上海市西藏北路55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8日

 至2015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表决事项:

 听取《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分别于2015年3月28日和2015年4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H股股东的2014年度周年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

 2、 特别决议议案: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本公司2014年度周年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股东应于2015年5月19日(周二)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附件2)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传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交给大会秘书处。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htse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4年度周年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三)现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15年6月8日12:45-13:15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2楼

 联系部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001

 电话:(8621)63411000

 传真:(8621)63410627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报备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填写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A股股东,均可授权代理人;

 3、请填写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4、请填写代理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托一名或多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其书面正式授权的授权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须另行加盖公章并经由该法人之法定代表人(或获正式授权人士)亲笔签署;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2楼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01);联系电话:电话:(8621)63411000;传真:(8621)63410627。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附件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5年5月19日(周二)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2楼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01);联系电话:电话:(8621)63411000;传真:(8621)63410627。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发行美元债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8亿美元(含8亿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2月9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为公司在境外的全资附属公司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且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合共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净资产额的5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5年4月1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与表决,董事会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发行美元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签署《担保协议》,为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金额为6.7亿美元、于2020年到期、票面利率为3.5%的美元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设立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1、名称: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

 2、注册地址: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BVI) Limited,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授权资本:50,000 美元

 4、最新信用等级状况:NA

 5、财务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的资产总额为1美元,负债总额为0美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0美元,资产净额为1美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美元,实现净利润为0美元。

 6、被担保人为公司境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签署的《担保协议》,本公司就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发行金额为6.7亿美元、于2020年到期、票面利率为3.5%的美元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发行美元债券需要,公司董事会已于2015年4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发行美元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此外,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发行美元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发行美元债券需要,且该公司为公司的境外全资附属公司,该等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并认可公司向提供本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亿美元(该笔担保为本公司发行的首期境外债券开立的备用信用证向中国银行出具反担保函,反担保额度为9亿美元,按2015年3月末人民币兑美元汇率6.1422折算,该项担保金额折人民币55.28亿元),占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683.64亿元(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计算,下同)的比例为8.09%。

 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该笔担保为本公司为海通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担保承诺),占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

 本次公司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发行境外美元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约定担保金额为8亿美元(按2015年3月末人民币兑美元汇率6.1422折算,该项担保金额折人民币49.14亿元),该笔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7.14亿元(含本公司为海通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担保承诺及本次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发行境外美元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6%。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发行美元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报备文件

 1、担保协议;

 2、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4、被担保人注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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