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亦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八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十三项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3:00至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万达威斯汀酒店三楼武昌厅(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96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泽柱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4人,代表股份2,058,523,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062%,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41人,代表股份602,792,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10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7人,代表股份2,050,548,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3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7人,代表股份7,975,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519,3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一万九千三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8%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700(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88,817(六亿零二百七十八万八千八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700(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1%
(二)《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516,3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一万六千三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7%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85,817(六亿零二百七十八万五千八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89%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6%
(三)《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516,3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一万六千三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7%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85,817(六亿零二百七十八万五千八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89%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6%
(四)《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516,3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一万六千三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7%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85,817(六亿零二百七十八万五千八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89%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6%
(五)《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516,3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一万六千三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7%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85,817(六亿零二百七十八万五千八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89%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6%
(六)《公司 2014 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七)《公司 2014 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八)《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九)《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一)《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二)《关于公司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三)《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该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2、发行方式及对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3、债券品种及期限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展期和利率调整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5、募集资金用途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6、决议的有效期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7、授权事项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8、偿债保障措施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四)《关于预计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五)《关于公司聘用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六)《关于公司董事 2014 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七)《关于公司监事 2014 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八)《关于公司管理层 2014 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九)《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贺伟平、易建胜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监票、计票、见证人员签字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于2015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邓晖先生简历
邓晖先生,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任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湖北省邮政储汇局职工,湖北证券公司综合人事部员工、上海业务部交易员、主管、深圳营业部副总经理、武汉汉口营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兼经纪事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湘财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兼德邦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邓晖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