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5-28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龙大伟、总裁郑成武、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邹勇华、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杨国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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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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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截至报告期末,有部分股东与证券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具体如下:
1、公司股东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677,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4%)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股东李翀、邓庆敏、侯继洪和刘苏将其分别持有的本公司1,700,000股股份、1,700,000股股份、1,620,000股股份和1,620,000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439%、0.439%、0.418%和0.418%)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
3、公司股东张崇、张璐和刘佳博将其分别持有的本公司2,304,355 股股份、2,230,000股股份和1,478,478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594%、0.575%和0.381%)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
4、公司股东周欣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612,9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74%)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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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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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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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新增1家控股子公司
2015年3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收购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控股的议案》。根据相关协议,公司以9,9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上海今上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33%的股权,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出资20,250万元人民币对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合计金额为30,15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60%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10、11)
截至2015年3月31日,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5年3月2日,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日开市起停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然在商讨、论证和筹划过程中,由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3月3日、2015年3月7日、2015年3月14日、2015年3月21日、2015年3月28日及后续每5个交易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09、12、13、20)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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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龙大伟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