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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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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03 公司简称:新奥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玉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1)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7.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2)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5.4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票据融资业务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9.6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放绩效奖金减少所致;

 4)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0.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利息应提未付所致。

 3.1.2利润表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5.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539.4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联营公司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因市场价格变动和装置检修亏损所致;

 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3.5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应计提的所得税所致;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72.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5)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4.4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甲醇工厂利润减少,少数股东相应获得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1)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89.0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9.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搬迁补偿款减少所致;

 3)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3.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退回的保证金减少所致;

 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3.2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解付的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能矿业购买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海油新奥45%股权事项,截至本报告期末中海油新奥相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公司正积极推进中海油新奥相关股权变更事宜。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3.3.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收到利润补偿款项的情况说明

 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标的资产新能张家港、新能蚌埠受市场变化因素影响未能完成补偿期盈利预测,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新能(蚌埠)实现净利润671.52万元低于利润预测数145.35万元,新能(张家港)实现净利润6,035.75万元低于利润预测数1,267.92万元。

 按照原利润补偿的约定,新奥控股已经于2015年4月16日将前述应履行补偿义务的利润补偿款1096.29万元汇入公司账户,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国际原油价格下跌影响,2015年1-2月能源产品市场价格处于历史低位,国内甲醇、煤炭市场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时联营公司在甲醇价格低迷时安排装置检修,产量减少,影响投资收益。受上述因素影响,本公司预计201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0%—60%左右。

 公司名称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玉锁

 日期 2015-04-22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6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盈利预测补偿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披露了《新奥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4年度利润预测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按照报告中载明的盈利预测数,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张家港)”)和新能(蚌埠)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蚌埠)”)2014年承诺的净利润分别为7303.67万元、816.87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能(张家港)、新能(蚌埠)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新能(张家港)实现净利润6,035.75万元低于利润预测数1,267.92万元,新能(蚌埠)实现净利润671.52万元低于利润预测数145.35万元。根据本公司与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控股”)签署的关于盈利预测的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应补偿金额为1096.29万元,新奥控股应在公司年报披露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补偿款一次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收到新奥控股支付的上述盈利预测补偿款,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利润补偿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认为,新奥股份编制的《关于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4年度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3号)的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盈利预测的利润预测数与利润实现数的差异情况;同时,新奥控股已根据盈利补偿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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