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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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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5-02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六和议案七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5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9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远方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5,175,97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79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5,171,97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794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07%,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7,601,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7,601,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关于投资设立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5,17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学琛、杨彬。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粤水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粤水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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