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对于会议拟审议的议案九,该议案为2015年3月20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议案》;议案八为2015年1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议案》,议案九和议案八均为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股东或其代理人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不得对上述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如对上述同一事项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投票无效。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审议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3月20日董事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开始时间: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17日
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2015年4月17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2015年4月16日15:00至2015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公司股票属于融资融券标的股票:
因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公司应按照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投票。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
公司5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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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8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2经公司监事会第六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议案》和董事会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议案》为同一事项,故导致关于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事项出现两种不同提案:股东大会通知第8项《关于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议案》和第9项《关于终止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议案》。因此,股东或其代理人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不得对上述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如对上述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出席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5年4月15日)。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置备于公司证券报。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18: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217号公司证券部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及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操作方法
(1)买卖方向:买入
(2)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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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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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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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全聚德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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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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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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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15:00至2015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登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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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5分钟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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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全聚德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 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217号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51
联系电话:010-83156608
传真:010-83156818
联系人:唐颖 王昕
附件1: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作为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 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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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截至2015年4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