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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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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049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4月14日下午14:00时在成都郦湾国际酒店六楼(博鳌厅)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42,071,620 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共计86名,代表股份181,101,1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9665%,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5名,代表股份175,112,4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611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71人,代表股份5,988,6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47%。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1,057,471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945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3%。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陈宏、周友苏、马永强在本次会议上做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1,057,471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945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3%。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1,057,471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945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3%。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1,057,471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945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3%。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072,471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74,945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8%。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1,057,271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745 股,反对0 股,弃权15,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1,057,271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745 股,反对0 股,弃权15,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4%。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181,057,271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745 股,反对0 股,弃权15,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4%。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81,057,271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745 股,反对0 股,弃权15,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安成平、蔡汶君、徐一博、王长余、陈建明合计持有的341,832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81,057,271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745 股,反对0 股,弃权15,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81,057,271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745 股,反对0 股,弃权15,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181,057,271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745 股,反对0 股,弃权15,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4%。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181,057,271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745 股,反对0 股,弃权15,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4%。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

 同意参与设立并购基金。

 表决结果:同意181,057,271 股,反对28,656 股,弃权15,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9,745 股,反对0 股,弃权15,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4%。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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