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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15年4月9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武商集团二0一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507,248,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202,899,436.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1,326,795,135.98元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7,248,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4.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8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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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联系方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A座8楼
电话:027-85714295
传真:027-85714049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