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西街5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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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翀宇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徐师军、郑卫忠、陈焕春,独立董事曹国琪、陈永宏均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温利民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李树剑、公司财务总监张红梅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王永胜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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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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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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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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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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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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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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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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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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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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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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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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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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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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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注册资本数额和股份总数作出相应修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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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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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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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注册资本数额和股份总数作出相应修改)》为特别决议事项,上述两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其余 13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东升、娜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高东升、娜仁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