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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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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407 公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28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再次通知并就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8: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4月13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4月14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213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审议事项及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定价基准日

 2.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2.6发行对象

 2.7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8认购方式

 2.9上市地点

 2.10募集资金金额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2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披露。议案一、二、三、四、六、七、八须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同时议案二须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相关资料见董事会决议公告、专项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1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210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曹蓓 宋文臻

 电话:(0531)86920495、88725689

 传真:(0531)86018518

 邮编:25010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07

 2.投票简称:“胜利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胜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2有多个需表决子议案2.00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以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得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委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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