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行:根据调控需求审批黄金进出口
□本报记者 任晓

 □本报记者 任晓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19日发布的《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称,央行根据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需求,可以对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的数量进行限制性审批。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央行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并公布《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目录》。列入目录的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口或出口通关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签发的《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办法》规定,申请黄金进出口(除因公益事业捐赠进口黄金)的,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且近两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等;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的应该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近两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等。《办法》所称的黄金指未锻造金,黄金制品指半制成金和金制成品等。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