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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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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5-12号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农药化工行业整体需求不足与产能过剩交织,跨国农药巨头进一步挤占中国市场,使竞争更加激烈,特别是四季度以后,除草剂为主的农药产品呈持续下跌走势,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困难。公司认真分析市场,准确把握机遇,坚持销售拉动,合理安排生产,推进体系建设,强化各项管理,开展技术改造,加快项目建设,统筹协调,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生产经营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1亿元,同比增长1.71 %,其中出口创汇3.10亿美元,同比增长14.68%;利润总额6.69亿元,同比增长53.94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5-10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月27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作荣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年报报告相关内容。

 二、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年报报告相关内容。

 三、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公告。

 四、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1,771,929.22元,按母公司当期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714,137.55元,则当年可分配利润为440,057,791.67元,扣除已分配的2013年度现金红利29,696,161.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46,688,770.98元,实际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57,050,401.65元。考虑到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仍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定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李作荣(在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本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判断,公司决定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核销应收款项16,658,189.62元。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沙隆达(荆州)农药化工有限公司(下称“荆州农化”)进行清理。荆州农化将应收款项进行了清理,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8,783,830.82 元,其中:应收账款8,444,602.32元,其他应收款339,228.50元,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为此公司决定对荆州农化应收款8,783,830.82 元进行核销。

 2. 截止2007年9月底,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外贸公司”)应收墨西哥TEKCHEM SA DE CV公司货款1,078,000.00美元,由于墨西哥TEKCHEM SA DE CV公司因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等问题停产, 2007年10月外贸公司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代外贸公司办理该欠款的清收事项。2013年8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鉴于债务人公司破产,已无资产可供清偿,无担保债权人,作出了结案通知。鉴于此,公司决定将外贸公司应收墨西哥TEKCHEM SA DE CV公司的账款1,078,000.00美元(折人民币7,874,358.80元)进行核销

 本次核销所涉及的债务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由于上述核销应收账款金额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费用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五、六、七、八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上述第一、二、三、四、八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B) 公告编号:2015-11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月27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向股东大会负责、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至第二十三次共四次监事会会议。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 年10 月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督独立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出席)了 2014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历次会议和公司2014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充分发表了独立监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14 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总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察机构,坚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的相关情况,认为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核销后公司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核销。

 上述第一至四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B) 公告编号:2015-13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 月2日15:00 至2015年4月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 公司会议室。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5年3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最高额为31900万元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2.4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年内授信额度内审批具体贷款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0.《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1.《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1至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2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上;第6、8、9、10、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中,第4、5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15年4月1日-2日期间 上午8:00—下午4: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须在2015年4月2日下午16: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553”。

 2.投票简称:“隆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隆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隆达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15年4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 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后,5分钟即生效并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忠禧 梁吉勤

 联系电话:(0716) 8208232;传真: (0716) 8321099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邮政编码:434001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4月3日召开的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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