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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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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5-001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变化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路”)通知,上海中路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4年11月21日,上海中路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5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5%)限售股份分两笔29,800,000股及24,200,000股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所持公司股份进了质押。

 2015年3月6日,上海中路将上述两笔股份分别办理了部分解除质押17,660,000股和14,340,000股,合计解除质押32,000,000股。办理解除质押后,上海中路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2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3%。

 2015年3月9日,上海中路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3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2%)限售股份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用于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6月9日。股份质押期限自2015年3月9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签发日,上海中路持有公司股份54,0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5%,股份性质为流通受限股份,累计质押5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5%,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5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5%。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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