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3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的就其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通知,现公告如下:
赛格集团系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旗下企业,深圳国资委持有赛格集团46.52%的股份。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持有赛格集团29.51%、13.98%、9.99%的股份。赛格集团作为本公司的大股东,持有本公司30.24%股份。
华融资产于2014年12月30日在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赛格集团29.51%的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7.9亿元。此次股权挂牌有效期为自2014年12月30日起,截至2015年1月27日,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指定账户交纳3.5亿元的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
在挂牌有效期间内,只产生了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投资”)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财政部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赛格集团股权转让挂牌有效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因此远致投资将以协议转让方式依法受让华融资产挂牌转让的29.51%的赛格集团股权。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国资委于2007年6月组建成立,其作为深圳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是深圳市国资委资本运作的专业平台公司,与深圳市国资委是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市国资委将直接和间接持有赛格集团76.03%的股份,为赛格集团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改变,该事项对本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融资产与远致投资已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华融资产将其持有的赛格集团29.51%股权协议转让给远致投资。目前,华融资产与远致投资的股权交接过户具体事宜仍在进行之中,赛格集团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