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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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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4 股票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9】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3 月 4 日(星期三)13: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4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日15:00-2015年3月4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鄂州经济开发区吴楚大道18号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超群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共拥有股份数 192,97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5.8365%。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2,950,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5.83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0,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92,95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程家斌律师、俞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0】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9月17日,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行使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4-056)。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2015年3月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1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鄂州分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2、发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3、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3,1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5、预期年化收益率(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4.25%

 6、产品成立日:2015年3月3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3月30日

 8、投资范围: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和发行时发行人主体长期市场公开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 1 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其中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投资比例为 0-6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投资比例为0-60%;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为 10%-9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9、本金保证:本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保障本金及收益。

 11、收益支付和认购本金返还方式:本产品被中国银行提前终止或由公司赎回时,中国银行一次性支付公司所有收益期累计收益并返还全额认购本金,相应的提前终止日或赎回日即为收益支付日和认购本金返还日。

 12、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鄂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14、公司本次出资 3,1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2%。

 15、收益情况: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预计将会为公司带来约9.74万元收益。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系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4 年8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鄂州分行)签订《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出资人民币 4,000 万元向中国银行鄂州分行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 年 9 月 5 日到期,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

 2014年10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鄂州分行)签订《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出资人民币3500 万元向中国银行鄂州分行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 年11 月 28日到期,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

 201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购买“本利丰步步高”2014 年第 1 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月6日到期,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

 2015年2月1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鄂州分行)签订《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出资人民币3100 万元向中国银行鄂州分行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 年2月 28日到期,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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