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2月2日开始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5年3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5年5月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经与相关意向方沟通并调研后最终确定交易对手方,交易对手方为拥有标的资产的第三方;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为拟向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目前正在与交易对手方就本次资产重组方案进行磋商和论证,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二、停牌期间所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在停牌期间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以及中介机构对相关方案和程序进行反复商讨和论证,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规模较大,相关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量大,有关各方仍需对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了推动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特申请股票延期复牌。
四、承诺
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最晚将在2015年5月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如在上述期限内公司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