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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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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5-007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公开征集结果及与意向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1月6日、2015年?2?月11日先后刊登了《关于股东拟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第二大股东拟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就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本公司不超过120,0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9.98%)事项进行了公告。

 ?2015年3月2日,公司接到中国铝业的通知,经过2015年2月11日至2月27日9个工作日的公开征集,中国铝业已确定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为本次协议转让的最终受让方。根据洲际油气提交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告中要求的相关材料,洲际油气意向受让中国铝业合法持有的本公司的1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3136%),受让价格为10.03元/股。中国铝业对洲际油气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开征集公告要求,双方于2015年3月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铝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1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3136%)转让给洲际油气。

 2.本次股份的转让价格经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一致同意,股份转让价格为10.03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额为人民币1,003,000,000元。

 3.本次股份转让价款采取现金付款的方式,全部转让价款分为两期支付完毕:

 1)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洲际油气向转让方中国铝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30%做为保证金;

 2)本次股份转让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前述保证金自动转为本次股份转让首期付款,受让方洲际油气向转让方中国铝业支付转让价款余款。

 4.股份转让协议前提条件为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有效批准。

 5.自中国铝业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开始办理标的股份交割,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股份交割日。

 协议各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相关披露准则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须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能否取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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