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鲁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88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向山东鲁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山东地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地矿测绘院、山东华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正润)、北京宝德瑞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德瑞)、山东地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地利)、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褚志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新增发行301,335,197股股份。
在上述资产重组参与股东中,北京正润持有北京宝德瑞100%股权,持有山东地利51%股权,北京正润、北京宝德瑞和山东地利存在一致行动的关系,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正润、北京宝德瑞和山东地利构成一致行动人。目前,北京正润持有公司17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3.596%,北京宝德瑞持有公司632.891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339%,山东地利持有公司155.701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329%。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北京正润、北京宝德瑞和山东地利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告知函,北京正润已将持有的北京宝德瑞100%股权、山东地利51%股权全部转让给无关第三方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北京正润、北京宝德瑞和山东地利已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