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45
回售简称:营口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登记期:2015年2月13日
回售有效登记数量:0手,回售金额为 0 元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5年3月2日
根据《2010年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发行的2010年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0营口港,代码:122049)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2015年2月13日),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0营口港”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0营口港”债券回售申报登记的统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0手(1手为1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0元。
回售实施完毕后,“10营口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如下:
单位:手
变更前数量 | 变更数量 | 变更后数量 |
1,200,000 | 0 | 1,200,000 |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 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