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5-01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2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洲际酒店5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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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发电”或“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进行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2人,胡绳木董事、梁永磐董事、蔡树文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公司煤化工产品购销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1)能源化工营销公司与克旗煤制气公司延续《天然气销售框架协议》及《化工产品购销合同》(克旗),向克旗煤制气公司购买天然气及化工产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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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源化工营销公司与多伦煤化工公司延续《化工产品购销合同》(多伦),向多伦煤化工公司购买化工产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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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公司煤炭购销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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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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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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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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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第5项《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第1项《关于2015年公司煤化工产品购销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第2项《关于2015年公司煤炭购销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其中:
(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联系人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份数合计4,260,977,414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45.62%,须于并已于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普通决议案第1项及第2项回避表决;
(2)公司关联股东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份数合计1,296,012,600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4.29 %,须于并已于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普通决议案第1(1)项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陶姗律师、赵阳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5-01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洲际酒店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2名。胡绳木董事、梁永磐董事、蔡树文董事由于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授权吴静董事、吴静董事、曹欣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进行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所属单位2015年与租赁公司(除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间接或直接控股的租赁公司外)开展直租或售后租回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合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下同)。
待有关融资租赁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按规定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二、审议批准《关于委托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承接大唐国际部分发电企业技术监控和技术服务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1、同意公司与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大唐科研院”)签订《技术监控及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大唐科研院将为公司及公司所属部分发电企业提供技术监控及技术服务工作,技术服务费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
3、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 认为,大唐科研院为公司及公司所属部分发电企业提供技术监控及技术服务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4、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大唐科研院为本公司关联人士,承接公司及所属部分发电企业技术监控和技术服务事项构成本公司持续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上市规则”),关联董事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待有关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三、审议批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聘任简英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全成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2015年2月10日起;(简英俊先生、刘全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同意公司副总经理王振彪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同意公司总会计师王宪周先生根据干部任职年龄的有关规定,不再担任总会计师职务。
四、审议批准《关于公司所属部分企业继续实施脱硫特许经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1、同意公司所属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张家口发电厂(合称:潮州发电公司等三家企业)继续履行和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大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唐科技公司”)(原名为中国大唐集团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31日签订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合同》及相关协议;
2、同意2015年至2017年度,潮州发电公司等三家企业脱硫电费支出(不含税)预计每年不超过54,000万元;水、电、汽收入(不含税)预计每年不超过16,600万元;
3、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 认为上述交易事项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4、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大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士,上述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上市规则,关联董事已就上述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有关上述脱硫特许经营事项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发布的H股公告。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附件:
简英俊先生简历:
现年51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简先生曾任吉林热电厂总工程师,珲春发电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2011年8月起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主任。简先生长期从事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刘全成先生简历:
现年51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刘先生曾任新乡火电厂总会计师,洛阳首阳山电厂总会计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监察审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主任、总会计师。2013年12月起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现任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36)董事。刘先生长期从事电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