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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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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5-02
优先股代码:360005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股东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银行”)通知,恒生银行于2015年2月10日与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配售代理”)签订了配售协议,根据该协议,恒生银行拟出售其所持的部分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最多占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0%。相关股份将售予配售代理尽最大努力取得的机构投资者,并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3.36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恒生银行所持剩余普通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87%,不会导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本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恒生银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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