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中富 公告编号:2015-00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2月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有效。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有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韩惠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韩惠明先生就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无异议。韩惠明先生简历附后。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韩惠明先生简历:
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2003年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2004年2月进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拓展部专员;投资管理部主管、高级主管;董秘办投资者关系副经理;现任董秘办投资者关系经理。
韩惠明先生符合《公司法》147条的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中富 公告编号:2015-00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决定聘任韩惠明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个人简介
韩惠明,1980年1月出生,于2003年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2004年2月进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拓展部专员;投资管理部主管、高级主管;董秘办投资者关系副经理;现任董秘办投资者关系经理。
韩惠明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韩惠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二、联系方式
电话:0756-8931119
传真:0756-8812870
电子邮件:zfzjb@zhongfu.com.cn
通讯地址: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被聘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本次被聘董事会秘书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其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韩惠明先生已经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韩惠明先生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从业资格)。
综上所述,同意聘任韩惠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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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sell Haydn Jones 赵大川 葛洪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