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CMPD】2014-070)。
一、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情况
2014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458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50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
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情况
2015年2月4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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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