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关于试点方案的具体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依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2月6日下午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存在有关待披露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于2015年2月6日开市起停牌。
本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通知,内容有关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就《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的批复,批复中原则同意国药集团试点方案的有关内容,并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的基本原则:要求坚持依法合规,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国有资本和非公资本的平等保护和共同发展原则,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同时要求国药集团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国药集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首批试点单位范围。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与本公司有关的上述试点工作的进一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依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2月6日下午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