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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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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临2015-01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2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公司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段中鹏先生、张奇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朱洲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下属公司核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科律师、张紫璇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7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5-01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5-012号公告)。

 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撤回2013年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5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14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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