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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公告2015-004)
一、设立专户及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公司在中信银行烟台蓬莱支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烟台蓬莱支行,资金账号:7374810182800000398。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502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金额:五千万元人民币
3、产品期限:2015年2月6日-2015年5月15日
4、产品成立日:2015年2月5日
5、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4.4%
7、产品年限:98天
8、还本付息:兑付日向公司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9、投资范围:
该产品主要投资于现金、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人民币利率掉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应收债权、债券收益权、信托收益权、特定资产收(受)益权、票据类资产、委托债权等投资工具。
10、风险揭示:
该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证理财本金,不保证产品收益,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工具贬值或者投资产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能造成本产品收益全部损失。
1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2、公司与中信银行烟台蓬莱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2014年1月22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购买了两份保本型理财产品“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合计3亿元人民币,已于2015年1月22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和理财收益。
公司2015年1月28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华夏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期限六个月。
公司2015年1月28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向交通银行烟台蓬莱支行购买了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 ,期限六个月。
四、备查文件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书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