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研报深度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顶层设计推进金融改革

 顶层设计重启,金融改革利好保险业。2014年2月,保监会调整保险资金投资结构,8月份新“国十条”发布确定保险业“重要支柱”地位发展目标,12月份保监会允许险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释放出强烈信号,保险行业将进入黄金发展时期。

 2014年2月份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灵活险资投资结构。此次规定将保险资产分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五大类。投资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占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不高于30%、30%、25%、15%,投资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无监管比例限制。上市和未上市权益类资产比例上限升至30%,之前的比例限制是上市和未上市权益类资产比例分别为20%和4%,不动产投资比例由10%大幅升至30%。新规的颁布提高了保险资金运用的灵活性。

 保险新“国十条”的颁布,确定保险业“重要支柱”地位。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新“国十条”将保险业从社会保障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升级为“重要支柱”,释放明确信号重视保险业发展。确定更为明确的指导目标,2020年实现保险深度5%,人均保费3500元。不同于以往定性的规划目标,此次“国十条”不仅定性的确定发展,更在定量上确定保险业的发展目标,保险业将迎来黄金增长阶段。

 此外,2014年12月15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允许保险公司在规定范围内投资创业型企业,提振市场活跃度,促进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的提高,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激发保险服务业的发展。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